通知公告

推荐文章

通知公告你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拍卖公告(第二批次)

更新时间:2020-10-21 16:32  来源:本站  浏览:990次

受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依法对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第二批次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cq202036

二、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吨)

起始单价(元/吨)

竞买保证金(元)

1

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第二批次

约 150 万(具体以出让方清淤量为准)

43

6000000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 

四、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16时止。

2、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3、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60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账号: 12070101040016918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账号:1752 1920 4434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 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工作日)17时止。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签字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签字并盖章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拍卖时间、地点:

1、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本次拍卖出让方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时间:2020年10月29日9时。

3、拍卖地点: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退还保证金:

1、拍卖结束后,竞得人须现场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买卖合同(第二批次)》并预付十万吨弃土(渣)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让方签订《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买卖合同(第二批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买卖合同(第二批次)》及预付十万吨弃土(渣)成交价款后,经竞得人申请,出让方同意,到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转抵合同履约保证金。

3、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统计并提交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统计表至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复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经过初步测算后提供,如本公告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总成交价款按竞得单价乘以实际体量【吨】计算。

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及结果。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仔细查勘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竞得人在与出让方签订《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买卖合同(第二批次)》时须交纳60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标的运输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竞得后由出让方运输至临时分筛场交付给竞得人,进场地过磅。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自行负责投入并安装相关加工设备,相关费用及场地租赁费自理,合同期满自行撤除相关设备及附属设施并对生产加工等场地进行平整。

5、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运输,每月竞得人在装卸运输前至少预付十万吨弃土(渣)成交价款到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待出让方收到货款后开始过磅发货,若当月成交价款支付不足,则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若竞得人下月继续装运,则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及预付十万吨弃土(渣)成交价款。出让方与竞得人每月月末按运输吨数据实进行价款结算。

出让方在河道疏浚过程中,根据出让方工程进度按实际过磅数量(水杂为4%)据实核算,由出让方将弃土(渣)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6、运输速度与期限:竞得人每月至少运输分筛场地存储量的百分之五十弃土(渣),不得影响出让方工程进度,否则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10%履约保证金。

7、本次拍卖标的提货截止时间根据出让方工程进度及要求来确定。

竞得人必须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及规定期限安全完成出让方交付的弃土(渣)的运输工作,逾期或未按照出让方要求完成运输的,视同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8、出让方将拍卖标的过磅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运输本次拍卖标的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弃土(渣)等,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0、竞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运输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及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名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拍卖规则》、《宣州区洪林镇沙河上游段清淤疏浚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产生的弃土(渣)买卖合同(第二批次)》(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拍卖规则

买卖合同(样本)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